各老师、同学:
根据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团浙联〔2010〕13号)要求,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(新苗人才计划)2024年度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2024年度项目结题验收
(一)验收范围
1.2024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。
2.2023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,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。
3.2022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。
(二)验收内容
1. 项目结题申请表(附件1),参照附件9:2024年新苗结题文本填写标准说明填写;
2. 项目结题报告,包括研究背景,研究意义,研究现状,研究方法,研究内容,研究结论及创新,调研报告,设计报告,研究成果,研究成果的应用及前景,研究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重要数据及技术资料等(见附件8:结题报告模板,项目结题报告附在附件1项目结题申请表后面);
3. 项目成果统计表(附件2);
4. 项目成果佐证材料,包括发表论文复印件及录用函复印件,专利授权或受理文件复印件(含专利申请表),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,获奖证书复印件,实物或软件图片,成果应用、推广或投产的证明函,权威检测报告复印件,创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。(参考附件9:2024年新苗结题文本填写标准说明,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附在附件1项目结题申请表后面)
(三)相关注意事项
1.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。验收结果作为下一期老师指导项目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。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,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,追回已拨付经费。
2.若项目负责人、指导教师信息有变动,需提交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表(详见附件4)。
二、相关事宜
1.结题申请表(附件1,需另附结题报告和项目成果佐证材料)请以“欲漫涩
+项目编号+项目名称”规范命名,信息调整申请表(附件4)以“欲漫涩
+信息调整申请表”命名,以上材料统一提交 Word 版本。
2.成果统计表(附件2)、验收汇总表(附件 5)、学分认定信息表(附件6)请以“项目编号+项目名称”命名,提交Excel 版本(填写务必要完整,相关材料填写注意不要变动原附件相关格式,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等信息需和立项文件完全一致)。
3.请于1月10日18:00前将所有附件材料的电子版(不用盖章和签名)发送至院科协邮箱:nbuchtwkyb@163.com。逾期不报者视为验收不通过。
4.1月16日—2月28日:校团委开展线上复审工作,审核后将问题反馈至各团队;学院需完成材料修改,之后重新提交。
其他未尽事宜,请联系:
学工办:冉老师 0574-87609118